Sunday, November 1, 2009

預防事故騎乘法


定線:定線行駛雖容易,不可任意變換車道
●變換車道是非常的危險,不可任意變換車道。

靠邊行:
●騎乘機車就如「肉包鐵」,一旦發生事故,對騎乖者所造成的傷害相當嚴重,橫衝、飆車、行駛快車危險性高。
●騎乘機車行駛機車專用道或靠邊行車是降低被碰撞的好辦法。

轉彎打方向燈,擺頭:
●在充份確認整個交通狀況之前,緊急起步進入車道、轉彎、及變換車道,很容易發生交通意外事故釀成悲劇。
●善用車輛燈號系統,明確將已車的駕駛行為告知其他車輛,除利用後照掌握車行後方狀況外,更應利用擺頭動作,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。
●勿拆除後照鏡。
●注意週遭環境,勿任意換車道。

握穩把手:
●車輛在極低速或高速運轉時,由於穩定性差,騎士須充份運用騎乘技巧,調整人車重心,以順利駕駛。
●道路駕駛時,如遇有緊急狀況,正確的騎乘姿勢為空穩方向把手的基本技巧,忌諱單手駕車、聳肩、腳張、或蹺起二郎腿…等不良騎姿,這些動作將造成無法順利操控方向把手而肇事。

保持安全距離:
●直覺不是科學,安全距離是科學計算的數據更是維護行車安全的保証。
●從發現危險到開始操作煞車為止,機車在這段時間所行進的距離稱為空走距離,而這段時間謂之「反應時間」,一般人約為一秒。
●從煞車開始至停止的距離稱為「煞車距離」,其所需的時間為「煞車時間」。
●停止距離=空走距離+煞車距離。


勿超速:
●速率限制是經由專家無數次的研究與討論,考量道路結構、交通狀況、駕駛人的生理極限、車輛性能所制定,提供駕駛人做為行車之依據。
●超速行車無非是與自己的身體和車輛的性能的極限挑戰,面臨多變的交通狀況,只要有一次的失誤,就可能造成無可挽回的悲劇。
●十次的車禍九次快,超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大原因之一,給自己多一點的處置能力,切勿超速行駛。

開燈駕駛,著鮮明服裝:
●為提高機車的可見度及安全,讓周圍的車輛知悉自己所在位置,機車騎士應穿著鮮明的服裝。
●天色昏暗,或雨天霧天,行車時,更必須打開頭燈,使自己能看得見,也能被看見,幫助行車安全。
●檢查燈罩,有無破損。

注意大型車動向:
騎乘機車儘量避免行駛於公車或大貨車旁,以防止受到大型車輛行駛時所產生的氣流或輪差死角而捲入,發生事故。
●大貨車:瞬間產生真空吸入車輛底端 ●大型客車:氣流瞬間向外排撥。

隨時準備停車:
●對其他駕駛人或行人,應該隨時保持其可能發生交通違規的警覺性,並且適當調整本身駕駛行為。
●假設危險可能就在你身旁,適當時需要自願放棄通行優先權,甚至停止,以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。
●隨時提高警覺,有停車之準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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